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连云港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平台推进开发区争先进位实施方案(2020—202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5日(此 ...
一、举办五五购物节系列活动举办五五购物节,全城打折季系列活动,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开展营销活动,通过线上引流带动实体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绿化市容局、上海海关,各区政府)
一、连城县福地水库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未利用地转用已依法由你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同意连城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51.3933公顷(其中耕地64.8045公顷)、建设用地4.9329公顷、未利用地2.331公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千方百计释放消费需求,多措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大庆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庆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2日大庆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202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关精神,现将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 ...
为全面推进中国(岳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以下简称岳阳跨境电商综试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 ...
style="text-align:left">发改厅〔2020〕7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台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 ...
为加快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0〕3号)部署,省科技厅制定了《关于支持洛阳实施创新驱 ...
(苏政发〔2020〕3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关于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甘科高函〔2020〕34号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 ...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力度保农业市场主体,以转型发展对冲疫情影响,以做大产业、做响品牌、做强基地、做优智能为重点,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农业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 ...
为发挥交通物流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推动落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计划。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 ...
各镇人民政府,地方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儋州市支持会展业发展暂行办法》、《儋州市农业重点企业和“四上”企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儋州市特色产品营销奖励暂行办法》、《儋州市消费类企业扶持奖励办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属各重点企业:为落实好4月24日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安排部署 ...
一、落实国家扩大开放政策(一)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的先行先试。根据国家开放总体部署,落实最新版的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金融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鼓励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争取项目率先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
一、关于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区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文件批复后发布拟征地告知书,公告期不少于10日。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可以依据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明确的用地边界确定。拟征地告知书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并选定评估机构。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