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实行“不见面招商”,确保招商力度不减弱1.抓紧推动在谈项目签约。要认真梳理在谈项目,通过互联网、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积极对接洽谈。对急需签约的项目,通过在线签约或邮寄文本方式抓紧签约。2.筹 ...
一、坚持因地因企施策,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做到“一批优先、一批有序、一批暂缓”。 (一)已开工企业继续稳产。已开工企业要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工人流动,并按防控要求做好新返员工管理工作。对于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必须立即责令停工,待整改到位后,经批准可复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部署,在切实加强 防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北京经开区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制定以下措施,确保区 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一、全面防控疫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自府办发〔2020〕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
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当前,我省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淮府〔2020〕22号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滇中新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企业同舟共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结 ...
原标题:三部委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 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 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84号)&n ...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2月7日,南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15条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 ...
一、各市、县政府加强与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协同配合,向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派驻工作组,实行驻厂制、会商制、日报告制,三级联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稳产。贯彻落实国务院疫情防控联防联 ...
一、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 ...
一、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 ...
一、加大金融支持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确保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加强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加大信用贷 ...
style="text-align:left">发改运行﹝20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我省疫情应急物资供应,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推进我省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持信贷规模不下降。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厦门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