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招租招售
租金 6 元/平米·天
2021-05-02
800000 m2
建筑面积
其他
厂房结构
10 m
首层高度
暂无数据
新旧程度
基础信息
所在地区
安徽-池州市
详细地址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
建筑面积
800000平米
首层高度
10米
厂房结构
其他
新旧程度
暂无数据
厂房性质
暂无数据
厂房层数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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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详情
江南产业集中区政策情况详解一、集中区基本情况简介江南产业集中区是依据国务院批复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位于池州市。北濒黄金水道--长江,南枕佛教圣地--九华山,东临古铜都--铜陵市,西依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海绵城市--池州市。总规划面积216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35平方公里。二、集中区主导产业装备制造、绿色建材、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三、集中区交通网络水运:境内长江岸线14.5公里,常年可通行万吨级船舶,拥有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池州港和设计年游客吞吐量40万人次的国际旅游码头。高铁:宁安高铁、京福高铁铁路:铜九铁路高速:沪渝高速、京台高速公路:318国道机场:园区内九华山机场已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厦门、成都、泉州、济南、昆明、西安等航线。四、物流报价 五、厂房价格六、租金补贴(1)入驻合作共建园标房项目属于集中区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产业的,且工业企业自签约之日起5年内,固定资产(设备)投资达到200万元/千平方米或者年销售收入(以在集中区开票的应税收入为准,下同)达到400万元/千平方米的,集中区按同类型自建标准化厂房租赁价格的一半标准补贴给入园企业;对固定资产(设备)投资达到300万元/千平方米或者年销售收入达到600万元/千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区按同类型自建标准化厂房的租赁价格全额补贴给入园企业。若签约后5年内未享受3年租金补贴,原则上不再延续。(2)对已享受3年租金补贴的项目,第4年年销售收入达到1200万元/千平方米、年综合贡献率(含税费)达到3%以上的,再给予1年全额租金补贴;第5年年销售收入达到1800万元/千平方米、年综合贡献率达到3%以上的,再给予1年的全额租金补贴;第6年年销售收入达到2400万元/千平方米、年综合贡献率达到3%以上的,再给予1年的全额租金补贴。对签约5年内未享满3年租金补贴的项目,若第6-8年达到上述条件的可同等享受该租金补贴政策。以上所有非工业厂房不纳入租金补贴范围。七、标房标配补贴入驻标房企业需要配备的货梯、行车、变压器、消防喷淋和无尘室的,集中区按照“标房标建、标配标补”和“先安装、后补贴”的原则,开闭所在竣工验收合格1个月内,其他标件在企业投产后1个月内对配套设施的产权所有方给予统一公开补贴。标房标配补贴标准1、行车 吨位 补贴标准(万元) 3T 4 5T 6 10T 7 >10T 在7万基础上每超5T增加1万元 2、货梯 吨位 补贴标准(万元) <3T 10 3T 14 5T 18 >5T 在18万基础上每超1T增加2万元 3、变压器 变压器 补贴标准(按变压器容量计) 30 KVA 统一补助8万元 50 KVA 80 KVA 100 KVA 统一补助15万元 125 KVA 160 KVA 200 KVA 20万元 ≥200 KVA、≤800 KVA,补助按20万元起,变压器容量每增加一档,增加5万元计 250 KVA 25万元 315 KVA 30万元 400 KVA 35万元 500 KVA 40万元 630 KVA 45万元 800 KVA 50万元 ≥800 KVA,补助按50万元起,变压器容量每增加一档,增加10万元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00 KVA 60万元 1250 KVA 70万元 1600 KVA 80万元 2000 KVA 90万元 2500 KVA 100万元 注:如同一配电房内有多个变压器,根据供电部门的供电方案答复函,除一台变压器享受上述标准进行补贴外,其余变压器按上述标准的70%进行补贴。如有特殊情况,补助方案及补助金额可根据具体设计方案及图纸进行调整。4、配电设施(开闭所) 配电柜 补助标准 高压柜 6万元/柜 联络柜 6万元/柜 所用变柜 6万元/柜 直流充电屏+直流电池屏 5万元/柜 PT柜 5万元/柜 开闭所土建 10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注:如有特殊情况,补助方案及补助金额可根据具体设计方案及图纸进行调整。5、喷淋消防设施(含消防报警、通风排烟系统、消防水池) 喷淋消防设施 补贴标准(元/平方米) 面积 50 6、无尘室(含消防设施) 级数 补贴标准(元/平方米) 万级 200 千级 300 百级 500 十级 800 八、用工补贴入驻集中区自建产业园或合作共建园的企业新招员工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就业满3个月并交纳3个月社会保险、能够提供相应工资发放证明的,集中区按其新招员工参保人数每人800元的标准补助给企业。企业再次申报补助的,集中区以其在册参保人数和工资发放名册为基准,扣除之前已补的基数发放。集中区直接组织招工的,入园企业不再享受此项用工补助。九、其他优惠政策1、支持企业发展做强做大。对年销售收入(含税)达到600万元/千平米的成长性企业,自正式投产之日起6年内,分年度根据其对集中区实际贡献情况给予补助支持,其中前两年补助额度不超过其销售收入的10%,后三年补助额度不超过其销售收入的5%。以上补助兑现时应将标房标配补贴和租金补贴两项资金纳入统一核算,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2.为支持企业整体转移落户我区,新增搬迁费用补贴政策,对整体搬迁的规模以上企业(以转出地企业网上报税数据为准),在集中区落户正式生产后一个月内,按其搬迁实际物流运输费用的80%给予补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企业累计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再一次性补助搬迁落户费40万元。3.为降低入园企业引进人才成本。参照《省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20条》(皖政〔2016〕54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含科技、管理等)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集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和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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