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具体都有哪些规定,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关于土地转让有哪些规定?土地转让的意思就是土地拥有着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别人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那么,土地转让具体都有哪些规定,被征收补偿款归谁?跟着小编一起来探个究竟吧!
什么是土地转让?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将承包经营权或者仅仅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有很多方式,比如转让、出租、转包、互换、入股等。
征地补偿款有哪几部分构成?
土地被征收后,根据相关规定,会有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
一、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主要分为四大类: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青苗补偿费;
4、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二、费用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管是采取哪种方式的土地转让,只要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未发生改变,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就不应当发生改变。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始终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去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所以,流转后的土地使用人能否获得安置补助费,主要看流转后的土地使用人是否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属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不管是原土地承包经营者,还是土地转让使用人,谁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人,补偿款就该属于谁。
三、关于土地转让合同约定注意事项
转让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后续如进入诉讼程序,相关诉讼请求可能难以被法院支持。土地分割转让的,需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重点内容:
(1)分割转让宗地面积,避免使用“约、左右”等表意不明的表述方式。
(2)四至说明应当清楚规范。
(3)提供合法机构作出的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如在诉讼中提供自行制作提供的受让土地分割图,将可能因不符合土地转让的相关要求而不被采纳。
(4)涉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转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有关权利义务。
(5)明确交易双方各自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和建筑规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