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的是什么,有哪些产品是需要强制认证的?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的是什么,有哪些产品需要强制认证?请看下文。
什么是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强制性认证通俗的说是一国市场准入的硬性要求,如果我国的出口产品想进入一国市场。强制性认证许可就好比产品进入该国的“准入签证”,需要提前办理,产品只有获得该国的强制性认证许可,才能进入该国销售。中国和RCEP各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重叠的类别。有电子电气产品、消防产品、建筑材料、汽车产品和医疗设备等。但在一些特殊的产品类别认证要求上有所不同。在认证流程方面,大多数国家认证过程是相同的。在证书有效性方面,各国对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都有要求,且年限根据不同国家要求各有不同。
需要经过强制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
- 电线电缆
-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 低压电器
- 小功率电动机
- 电动工具
- 电焊机
-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 音视频设备
- 信息技术设备
- 照明电器
-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
- 机动车辆轮胎
- 安全玻璃
- 农机产品
- 电信终端设备
- 消防产品
- 安全防范产品
- 无线局域网产品
- 装饰装修产品
- 儿童用品
了解了各国的强制性认证制度,方便产品出口:
1. 提前关注目的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各不相同,海关提醒重点关注与本国目录重叠部分之外的目录。中国和RCEP各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重叠的类别有电子电气产品、消防产品、建筑材料、汽车产品和医疗设备等。
2.重点关注RCEP国家强制性认证流程的不同
在认证流程方面,大多数国家认证过程是相同的,但是中国、泰国、柬埔寨、印尼和越南在认证过程中需要通过首次工厂检查,而其他国家不需要工厂检查。在证书有效性方面,各国对认证证书有效期都有要求,且年限根据不同国家要求各有不同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办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