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存货该怎么处理,遇到应收应付账款未处理怎么办?
有存货公司注销要怎么办,遇到应收应付账款该怎么处理?需要解决以上问题才能继续办理注销业务。别着急,小编一个一个为您解答疑惑。
一般纳税人注销公司,存货怎么处理?
答:1.可以把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因为到了注销环节,相当于存货不会再卖了,此时需要企业自己承担进项税,因此原来抵扣的进项税,不能再进行抵扣,要做转出处理。
2.也可以把存货作为剩余的资产,分配给股东,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算销项税额。
3.如果是符合自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在2020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把存货做销售处理,如果每个月收入不足10万元,是免征增值税的。可以按这种方式,把存货消化掉以后,再顺其自然的进行注销就可以了。
应付账款无法支付
会计:需转为营业外收入;
税务:转出的应付账款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要并入利润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会计:需确认为坏账损失或营业外支出;
税务: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2)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4)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 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纳税情况说明”可提供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的承诺书,承诺书须有债务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债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按税法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的年度及金额等要素,并加盖债务人公章;或提供债务人已将债务重组所得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反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7)属于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有情况说明并出具专项报告;
(8)属于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应有情况说明并出具专项报告;
(9)属于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而发生的担保损失,除提供上述相对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被担保单位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需在企业所得税中做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