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是否就可以逃避债务?
公司关门被吊销人去楼空,注销公司是否就可以逃避债务?公司办了注销手续主体消失,碰到老赖这样躲债,债权人该怎么办?别担心,懂法还有办法!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把公司比喻成庙,公司的股东、老板比喻成和尚的话,有经商、讨债经验的人和法律界人士,往往认为其实“庙”更不可靠!
向个人追债,只要有证据、不过时效,就不存在免责的问题。但向公司追债,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旦公司资不抵债导致破产,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全部保障,债权照样也没了。
注销公司流程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
(一)一般注销
所有注销公司均可适用一般注销程序。一般注销的流程如下:
1、股东作出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履行职务(公司法第184条):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权利机关(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简易注销
1、简易注销公司适用条件
同时符合如下两个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适用简易注销:
(1)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2、简易注销公司流程:
简易注销公司流程的核心是“简易”,不需要像一般注销一样做出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算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登报公告、投资债权人等;仅需一次性递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包括全体投资人决定启用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承诺公司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结清;如有虚假承诺,投资人承担责任。
(4)营业执照正副本
所以,如果公司在未偿还完全部的债务前,选用了简易注销方式,根据《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的承诺内容,全体投资人(也即股东)仍应继续还债。
如果注销公司选择的是一般注销方式,那么,按照《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企业必须书面通知全部已知债权人清算的事情,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只是按照《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表》的要求填写了具体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和公告日期,做到了“报纸公告”的要求,但是却忽略了“单独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的硬性规定。
所以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形是:债权人在催债的时候,才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已经注销完毕了。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的过错,未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无法参与清算程序,应由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继续履行还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