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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空间实现“共享共建”,有哪些方式?

2021-12-01

  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后,有利于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实现创客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加快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哪创客空间实现“共享共建”,有哪些方式?


  创客空间建设起来,形成了“创新创业势头良好,各类资本快速集聚,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带动效应逐步显现”的良好局面。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服务。
  在创客空间管理过程中,创新创业要素大量聚集(项目、人才、资金、服务机构)带来了巨大的信息流,各项业务办理各类服务落地都会带来海量数据处理,各项业务流程的固化都依赖于IT系统的集成。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效率,已经形成普遍共识,但也容易出现各部门各项目条块分割,数据重复采集,开发完成后疏于版本迭代、持续维护等现象。
  清华大学教授孟庆国在《数字化转型中政府治理的机遇与挑战》中提到“各部门信息化独立建设、分散管理、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数据重复采集、共享应用困难等问题,对数字时代的政府治理造成明显障碍”,并建议“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数字治理”“坚持需求导向”等。


  创客空间企业服务的平台,整合了园区各类管理服务需求,再交由专业的人士来落实,既能集成政府侧各类数据供给需求,也能为园区的日常运营提供方便,将管理服务体系通过系统平台这个工具落实,更重要的是能将各类本地化的孵化要素(资本、政策、服务机构等)和孵化对象(企业、项目、人才等)汇聚起来,通过平台可以实现自主或自动的资源匹配。类似于本地化小型化的“韵网”,加上了创客空间的运营管理功能,让企业服务的践行者真正提升运营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真实的便利,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以扶持企业的成长,来实现自身长期收益和成长,再持续不断地扶持更多企业。


  从发达地区创空空间的发展来看,基本经历了「单一企业——同类企业——产业链扩展——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只有实现产业(项目)集群化发展,才会激发更大的能量,行业进入平稳期,政策红利会逐渐衰减,「创客空间」的竞争优势必须构建在具有独特优势的「产业链」经济上。
  单打独斗转向合作在「创客空间」的盘子里,传统意义上的几大运营主体:地产商、运营商、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机构,各有所长,又都有短板。如今有一些机构主动联合起来成立「科研院所+地产商」、「银行+央企」、「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模式,合作共赢,竞争力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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