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转型产业园区有哪些方式?
工业项目具备园区经营能力的社会企业合作经营,经管委会批准后转为产业园区。那么,工业项目转型产业园区有哪些方式?
一是引进金融支持。工作专班积极引进相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提容改造、园区建设、收储回购等相关的中长期金融产品,以及房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为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优化公共设施。将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道路优先纳入市政道路优化改造计划,结合项目产业特点,推进周边公共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绿化、环境卫生等提升工程。鼓励将产业园区建设为开放、绿色、智慧园区。
三是鼓励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产业园区建设与产业定位相关的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实验室、中试平台、中试线、检测中心、展览展示、智慧信息服务等平台。
四是建立评估和奖惩机制。对经批准转型为产业园区的项目实行年度评估制度,并建立奖惩机制。按照规定的产业内容、经济指标等要求,以园区为单位对上一年度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一)鼓励产业升级
经管委会批准后,土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产业升级的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符合上位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提容增效。
1、产业升级新项目应当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发展导向及入区标准。
2、鼓励通过提容增效对厂房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自主产业升级需求。增加容积率的项目,其经济贡献应当按照容积率增加比例相应提高。
增加部分用于生产的工业用房建筑面积可不补缴地价款。
3、根据区域配套需求,可以批准土地使用权人配建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
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配套设施用房,实现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配套设施用房优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除倒班宿舍外鼓励开放经营,以补充区域配套功能,提升街区活力。
(二)允许转型为产业园区
建成时间不少于6年的工业项目,经批准可以转型为产业园区,同意以出租房屋的方式引进产业项目。
具备园区经营能力,并承诺园区整体经济指标能够达到入区标准的,经管委会批准可以转为产业园区;自身不具备园区经营能力的,可与国有平台公司合作合资经营,也可与具备园区经营能力的社会企业合作经营,经管委会批准后转为产业园区。
1、土地使用权人引进的项目须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导向及入区标准,并在开发区内办理工商、税务、统计登记。
鼓励优先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
2、支持通过提容增效对产业园区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产业需求。增加容积率的项目,其经济贡献应当按照容积率增加比例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