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有关情况的复函
2017-11-29
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过期需要出具办理土地、环评、电力许可等手续意见的请示》(张发改能源〔2017〕55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能源局《关于一次性报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过期影响土地、环评、发电许可等手续办理出具意见请示的通知》要求,张家口市共上报项目46个、备案规模3009兆瓦(其中含风电项目1个、400兆瓦)。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光伏发电项目共45个、备案规模2609兆瓦。
为完成项目土地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等工作,请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备案(核准)内容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