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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第一次会议 第48号提案的答复

2017-11-29

关于在珲春市加大推进PPP模式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公共建设的建议

青联组 梁灏 PPP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即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近年来,国家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政策文件。目前,珲春市新城区、合作区的综合公共建设,敬信镇、防川一带的旅游开发建设,东北虎保护区、红旗河治理及河两岸开发等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公共建设,医疗、体育、养老、教育、供电、供热等公共服务方面均有投资需求,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共建设有助于减轻市财政的负担,有助于加快珲春市的公共建设,提升珲春市的承载能力,助推珲春市的经济发展。因此,在珲春市加大力度推进PPP模式,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共建设领域对珲春城市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因此建议:

一、是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在相应部门设置机构开展试点工作,也可成立PPP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作为牵头协调、领导单位。组织人员到成功项目公司或城市交流学习请教、参加经验交流会、多考察、研讨国内外成功案例等方式学习、借鉴的经验。应当制定与我市相应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能够参与PPP模式的民间资本,吸引私人部门融资,开辟资金源。鼓励珲春市的民间金融资本通过股权入股方式参与项目,为项目推进提供资金支持。协调现有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支持。

三、是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同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公司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合作,为PPP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支撑和服务。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购买相应的服务,鼓励相关企业、政府部门和咨询公司等专业公司形成长期合作,为项目的健康、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基础。

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举办研讨会、邀请专家到珲春市举行系列学习讲座、也可以通过购买网络培训班等形式,对全市领导干部及财政系统、金融机构等相关人员进行PPP知识专题培训。

五、是引进优秀人才。通过招才引智,引入这PPP人才,在法律、金融、市场运营、项目公司管理、项目审计等方面给予业务技术支撑。

对市十三届政协第一次会议 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梁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珲春市加大推进PPP模式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公共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并意识到PPP模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关于PPP政策文件,积极参与具体PPP项目的推进工作。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的通知》,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了《PPP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目前,珲春市已确定PPP模式项目有5个,珲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中国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中医医院珲春朝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珲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珲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珲春市海绵城市项目。其中,珲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余4个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将编制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成立PSV公司。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PPP项目推进工作,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梳理出一批拟实施PPP模式的项目,充实我市PPP项目储备库。进一步研究PPP模式在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联 系 人:金秀虎

联系电话:04337550008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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