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甘政函〔217〕137号
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审批〈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16—22年)〉的请示》(甘国土资发〔217〕2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16—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请按规定发布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要求,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脱贫攻坚;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加快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理念和制度建设,加强优质耕地资源保护,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2年,确保全省建成932万亩、力争建成1512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4.81万亩,使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耕地数量质量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积极稳妥推进村庄土地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整理农村建设用地2万亩,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全面推进旧城镇、旧厂矿改造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2万亩,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开展土地生态整治,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你们要指导各地政府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做好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实施,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土地整治规划目标。
五、你们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加强跟踪分析、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
2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