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转升办召开全省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交流会
11月28日,省转升办召开全省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交流会。11个设区市和9个县总结交流了今年以来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5个省级单位部门有关负责人交流对接有关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并就下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省转升办常务副主任、省经信委副主任徐焕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全省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问题排查整改、园区规范化建设和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提升了小微企业园区发展质量,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开辟了更多新空间、营造了更好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下一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照浙委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做到四个“进一步”。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腾笼换鸟、凤凰涅磐”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务必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查找问题,一方面结合“三改一拆”、“低小散”整治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一步深入排查“低小散”“脏乱差”问题企业情况;另一方面要认真排查当地小微企业园区存在的问题和有效供给情况,瞄准问题核心,采取有力举措,加大整治整改力度。三是要进一步提升质量,省级开发园区中的小微企业“园中园”、其他以小微企业为主的各类园区,以及通过标准厂房等形式纳入规范化建设管理的小微企业集聚点,都要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推进建设、高质量集聚项目、高效能管理服务,坚决防止“低小散”“脏乱差”问题企业转移进入园区。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更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和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切实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加大对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支持;抓紧完善落实综合评价和激励倒逼机制,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各类小微企业园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在高质量建设管理小微企业园区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
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11个设区市及辖区内一个县转升办负责人,全省小微企业园区和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工作专题调研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