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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发改局大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17-11-30

2017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省、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对法制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市发改局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局推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督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长亲自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法治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根据全市法治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发改局2017年法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创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分头抓”的责任网络。

二、开展法制教育,注重普法实效

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首先提高法律素养,普法是立法、执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因此,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综合职能部门的每一个干部,必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第一,普法教育紧贴实际。紧贴中心工作、联系发改系统的工作实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普法工作的实效看得见、摸得着。比如,结合管理职能,学习了《节约能源法》《价格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围绕发改局对项目投资管理和稽察的职责,专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部委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加强了对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聘请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局常年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政策措施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法律文书草拟、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内容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为全局的各项工作提供重要的专业法律支持和后盾,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坚持学用结合,依法履行工作职能

(一)依法科学提出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依法科学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政策调控建议。

(二)依法开展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截止目前,办理备案项目317个,总投资4619256.87万元;办理立项项目462个,总投资7094852.71万元。

(三)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价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做好重要商品、重要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依法开展对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依法价格认证工作。截止目前开展节前价格监督检查3次,涉企收费检查2次,教育收费检查2次,依法处理价格举报件30余件,价格认证508件。

(三)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权力流程图。并在政府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四)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全面构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权责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截止目前,开展随机抽查4次,随机抽查事项4项,随机抽查对象数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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