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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7-12-01

各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中区贵港直驻浔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贵港市《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我市将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桂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时间安排

2017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按照贵港市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新颁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4.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重点宣传禁毒知识、防艾知识、消防知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6.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2016年我市转发的贵港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各级组织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7.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各部门行业在其窗口单位、服务岗位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

8.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媒体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

9.大力宣传我市各部门、各行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市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成就。

四、活动安排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市、乡镇联动,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通过桂平电视台、“法治之窗”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法律知识、播放宪法宣传专题片和“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主题标语;

2.学习宣传《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组织学法用法活动。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

4.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法治惠民宣传活动,在人口流动量大的地方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展板巡展、法治宣传品发放、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微电影播放等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把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

6.开展宪法网络传播活动,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

7.桂平电视台、新桂平等传播媒体要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8.国家宪法日期间向手机用户发送一条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为内容的短信。(责任单位: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8.开展“12.4”大型广场公益法治宣传活动。12月4日当天,各乡镇在本乡镇组织举办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城区文化广场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举办法治板报展出和宪法宣誓活动。

9.组织宪法知识检测。利用“桂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刊登宪法知识小测试,积极推进群众参与法治文化的力度和积极性,推广“桂平普法”微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情况纳入“七五”普法中期、终期考核检查内容。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同时结合职能及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3.加强指导协调。认真贯彻落实我市转发的贵港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12.4”法治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要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好大众传媒和新媒体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6.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图片、信息以书面形式,于12月9日以前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gp3382978@126.com。

附件:1.2017年桂平城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

2.桂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3.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

桂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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