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2017-12-01
征 地 告 知 书
蒲阳镇亭乡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顺平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东土地,东至亭北庄村耕地,南至亭北庄中学、亭北庄村耕地,西至亭博爱医院、亭北庄村耕地,北至公路,面积约1.615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顺平县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14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顺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