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98号各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7日 洛阳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全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3. 在全市每个农技推广站接入益农信息社服务内容,进行先行先试。4. 各县扎实做好益农信息社选点建设等各项工作,制定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机制,有效开展四类服务;各级农业部门做好信息员的遴选工作。5. 由各县农业部门委托运营商,对当地遴选的村级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考核验收 1. 各县政府组织力量,对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进行总结、验收,对信息员进行考核评价,结果逐级报送。市农业局组织对益农信息社建设情况进行抽验,验收工作采取实地验收和网上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按照农业部“先建后补”的要求,本着建成一个、验收一个、补助一个的原则,根据益农信息社建设的数量、质量,拨付补助资金。 3. 市农业局组织对益农信息社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县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 召开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情况,部署2018年任务和要求。优化提升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一村一家益农信息社,并进行提档升级,着力提高益农信息社服务水平和可持续运营能力。完善机制1. 按照省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建设运营、资源共建共享、风险防控、延伸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健全市、县制度规范和监管体系,保障全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规范运行。2. 完善“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优化益农信息社建管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我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落实。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强化资金保障。中央财政安排我市一定的项目资金用于益农信息社建站补助,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构建资源共享机制。按照“六有”标准,各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推动运营商承担资源整合任务,增强益农信息社信息服务功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探索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资源接入方式,推进服务资源数据化和在线化,实现服务资源融合共享。 完善可持续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统一招标确定运营商,承担全市益农信息社的建设、运营、维护任务。构建市级指导、县为主体、村为基础、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建管机制,建立政府支持引导、市场化运作为主体的信息进村入户长效机制,增强运营商、服务商和益农信息社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 建立信息员管理培训和奖励补偿机制。建立信息员选聘、登记、备案、管理考核及权益保障等制度,明确信息员职责,制定信息员服务规范。研究建立信息员承担公益服务补贴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信息员提供的农业农村数据采集等公益服务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并鼓励运营商、服务商对信息员代理的经营性业务和运营服务给予一定报酬。严格管理考核。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激励约束,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村级益农信息社用户满意度评价体系和信息员动态考评、量化管理及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益农信息社的服务绩效。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按照进度安排,开展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建设进度和运行安全。附件:1. 益农信息社选点标准 2. 益农信息社建设标准和设备清单 洛政办〔2017〕9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