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壹心壹意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决定 2017-12-01 杭州壹心壹意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上报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报告》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经审查,你单位符合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定条件,决定你单位具有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准予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2017年11月 27日 杭州 资格 单位 财务管理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