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信委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规定等研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工作需要,我委将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研究基础和咨询资质的单位中择优遴选1家作为“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规定等研究工作”项目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甲级资质,注册资本不小于5000万元,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优先考虑2014年以来具有参与编制国家、省级信息基础设施方面规划设计标准经验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承诺组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的项目团队,并提供本地化服务。
三、项目研究内容
根据广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面临的实际问题,结合国家、广东省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领域的最新要求,制定及修编宽带、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在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区域建设及维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从而进一步规范广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编制《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和规范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相关责任主体、协助机制、工作要求、考核机制和工作流程等;
(二)编制《广州市城中村光纤宽带管理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城中村光纤宽带改造工程的建设、维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
(三)修编《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建设的通知》(穗府办【2012】57号),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住宅小区光纤宽带新建、改造工程的建设、维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
(四)编制《广州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移动通信基站新建、改造工程的建设、维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
四、项目进度及验收要求
需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内容(一)至(四)的编制、修编工作,并通过我委组织的验收评审。
五、合同金额
不超过19.504万元人民币。
六、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情况简介(含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单位参编国家、省级标准证明(复印件);
(五)工作方案、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项目报价,包括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
(七)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相关材料。
(八)报价情况。
参选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7年12月6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委网络与信息安全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26楼2601,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罗英展,电话:8319274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八、我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