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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对外合作等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三批)的通知

2017-12-01

各有关市、县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胶原基植入材料研发”等37项科技项目列入2018年省科技项目计划,现将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经费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管理办法》和《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与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和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等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8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

2.2018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

3.2018年福建省对外合作等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

4.2018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与经费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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