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莆田市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补充工作要点的通知
莆发改〔2017〕3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城镇化办印发的《2017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及《2017年全省新型城镇化补充工作要点》,我委在年初印发了《2017年莆田市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工作要点》基础上,结合《2017年全省新型城镇化补充工作要点》,梳理了我市需要补充的工作要点。现《2017年莆田市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补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2017年莆田市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补充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建设,根据省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新型城镇化补充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2017年我市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2.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
3.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制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充分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安排各项与民生相关转移支付。
4.结合上年度各县区进城落户人口情况,下达各县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增设人地挂钩奖励指标。
5.实行分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保障对象,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保障体系。
二、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
1.加快推进污水源普查及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确保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正式运行。
2.加快建设“沿江、沿河、环湖、达山、通公园”的慢行廊道和景观休闲慢行网络体系,推进绿道网连线成片、互联互通,并加大市树市花种植力度,突出地域特色。
3.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指导仙游县、城厢区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探索创新赎买方式、资金筹集渠道等,争取列入省里试点。
4.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逐步提高节能标准,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5.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凡是涉及城乡居民公共管理事项的部门入格,逐步形成覆盖全面、管理规范、流转顺畅的城乡执法和服务治理网格体系。
三、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
1.推动公共服务从行政登记配置向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特大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
2.完善特色小镇创建“五个一”机制,加快市级特色小镇创建规划编制工作。)
四、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
1.试行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模式,针对农村客流情况开通首未班车和定制公交,不断提升公交通达深度和广度。大力普及公交一卡通系统,提高运营效率,方便乘客出行,提升服务水平。
2.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进一步消除覆盖盲点,推进4G+网络省级。
3.构建“三纵三横”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新增城镇供水能力2.3亿立方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以上。
4.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推进市民农庄等模式落地实施。
5.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归属,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
6.按照“打造精品、复制可行、连片拓展、整体铺开”的思路,由一村一村的试点建设向连片提升的小镇开发模式转变推进,打造产业发展连片、基础设施共享的升级版“幸福家园”。)
五、完善土地利用和城镇住房制度
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
六、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1.进一步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2.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政策性、商业性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以及民间资本的联合投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