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湖区紫金众创小镇企业房租补贴的管理办法
AXHD05-2017-0001
关于西湖区紫金众创小镇企业房租补贴的管理办法
为促进紫金众创小镇创业创新,根据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紫金众创小镇建设的政策意见》和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紫金众创小镇入驻企业政策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文件要求,对落户紫金众创小镇的企业实行房租补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经西湖区认定的紫金众创小镇大学生创业企业。
2、2017年后入选市“青蓝计划”的企业。
3、经西湖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的企业。
二、补贴原则:实行先缴后补原则。
三、补贴时间:企业每年申请上一会计年度房租补贴。
四、补贴标准
1、经西湖区认定的紫金众创小镇大学生创业企业,补贴总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前三年补贴单价不超过2元/平方米/天,后两年补贴单价不超过1元/平方米/天。
2、2017年后入选市“青蓝计划”的企业,补贴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前三年补贴单价不超过2元/平方米/天,后两年补贴单价不超过1元/平方米/天。
3、经西湖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的企业,补贴总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前三年补贴单价不超过2元/平方米/天,后两年补贴单价不超过1元/平方米/天。
五、申请流程
1、浙江大学紫金众创小镇管委会(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受理企业申请并负责初审。
2、企业所属镇街和紫金港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将审核后材料报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下拨房租补贴资金至所属镇街,由镇街完成拨付至企业。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紫金港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大学紫金众创小镇管委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1日
本文所解读的文件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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