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浙江光正大(泉州)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2017-12-05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一、准予设立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二、该所派驻律师为:朱滨、金柏梁、程胜清。负责人:朱滨。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津淮街交叉口东北侧群国国际华城1#319。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监督管理。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五、请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2017年12月1日1"> 福建省 律师事务所 正大 司法厅 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