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2017-12-05
浉政〔2017〕66 号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调整一批区政府工作部门
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改革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区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新列入6项;取消行政处罚73项,新列入37项;取消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职权21项;取消行政检查1项,新列入3项。根据省政府要求,调整行政权力分类方式,将原来职权分类中的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服务、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全部并入其他职权类别。全区27个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计保留2202项行政职权,取消和调整后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一并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区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目录
2.区政府决定新列入的政职权目录
3.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