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信息消费专项)的通知
2017-12-05
各项目承建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指南>的通知》和市经信委《关于推荐2017年度数字家庭示范村的通知》、《关于建设2017年度数字家庭示范村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福建省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
二、申报条件
有能力按《2017年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方案》进行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并已完成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的单位。
三、申报材料
1.2017年省切块数字家庭示范村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17年省切块数字家庭示范村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3.村委会证明材料;
4.已建数字家庭示范村用户登记表;
5.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时限
2017年12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五、其它要求
1.申报材料提交纸质一式三份;
2.除提交纸质材料外,还应同时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主页上的“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附件:1.2017年省切块数字家庭示范村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17年省切块数字家庭示范村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