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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工程建设勤廉信及绩效预警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12-07

区直各部门,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区工程建设代建单位:

横琴新区工程建设勤廉信及绩效预警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廉政办公室反映。

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防控廉政风险、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诚信建设和绩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横琴新区绩效问责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区廉政办公室重点监管的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监管项目)。对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实行廉情评估;对行政审批部门实行效能评估;对参建单位实行诚信评估,对项目投资实行绩效评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预警是指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重点监管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实时、自动地监控,对存在的风险发出预警,对风险作出评估,提出预防建议的活动。

第四条预警处置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程序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二)加强过程监管,提高行政效能;

(三)强化合同履约,促进诚信建设;

(四)注重方式方法,实现系统自动评估与实际调查相结合。

第五条预警处置工作由区廉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检察院、区统筹发展委员会、区公共建设局、区财金事务局、区规划国土局、区综合执法局、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给予配合。

第二章廉情预警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第六条廉情预警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执行建设程序的情况。指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程序正确实施项目,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应急项目除外):

1.项目法定后续程序批准日期早于前置程序批准日期。

2.项目法定前置流程未获批准而后续流程已获批准。

(二)项目投资控制的情况。指重点监管项目是否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管理造价,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上报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被发改、财政部门核减比例超出正常范围。

2.项目开工后设计变更或结算增加造价违反了规定。

3.概算编制存在异常。

4.项目非正常或非客观原因追加概算和预算。

5.资金拨付存在异常。

(三)执行招标投标制度的情况。指重点监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是否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招投标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正式投标人数明显少于购买招标文件的人数。

2.一般项目投标人只有3名。

3.废标率超出正常范围。

4.多家非中标单位商务标得分低于正常范围。

5.中标节约率低于正常范围。

6.施工单位在中标半年内再次中标同一建设单位的项目。

7.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压缩编标时间,招标延期、招标终止、重新招标。

8.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时间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监督检查情况。指重点监管项目建设过程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各环节被投诉并被业务主管部门查证属实。

2.审计发现投资失控、资金拨付异常、招标异常等。

3.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查处。

(五)其他异常情况。指通过人工检查手动产生的预警,主要如下:

1.数据上报不及时,或关键信息不完整。

2.数据误报、瞒报。

第七条廉情预警评估指标体系由廉情指标、廉情等级、廉情指数组成。

(一)廉情指标。廉情指标分为建设程序、投资控制、招标投标、监督检查4大类,共26个指标,涵盖重点监管项目立项至结算全过程。具体指标如下:

建设程序指标包括:A1审批程序逆行,A2审批程序缺失。

投资控制指标包括:B1估算核减率,B2概算核减率,B3预算核减率,B4概算调整率,B5预算调整率,B6设计变更核减率,B7单项100万元以上设计变更,B8累计设计变更大于预留金,B9设计变更增加造价百分比,B10结算核减率,B11结算金额增加百分比。

招标投标指标包括:C1招标节奏,C2投标单位数量,C3重新招标,C4废标率,C5施工中标概率,C6中标节约率,C7施工招标正式投标人数,C8招标延期,C9招标终止,C10商务得分。

监督检查指标包括:D1投诉查实,D2案件查处,D3审计异常。

其他预警指标包括:数据上报不及时,数据误报、瞒报。

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值或经验值,确定各廉情指标的风险值。当廉情指标实际值偏离风险值时,说明存在廉政风险,对项目廉情给予预警并扣分。

(二)廉情等级。根据廉情指标的扣分情况,分别给予项目蓝、黄、橙、红4个廉情等级,蓝色表示无明显异常,黄色表示有轻度的廉政风险,橙色表示有中度的廉政风险,红色表示存在高度的廉政风险。

(三)廉情指数。

项目实时廉情指数=100-廉情指标累计扣分

建设单位实时廉情指数=本单位各项目廉情指数均值-本单位项目中实时廉情指数低于80分项目数*20

全区重点监管项目实时廉情指数=全区各项目实时廉情指数均值-(项目实时廉情指数低于80分项目数/全部项目数)*30

月度指标大类廉情指数=100-[(指标大类本月红色预警次数*5+指标大类本月橙色预警次数*3+指标大类本月黄色预警次数)/各项目本月指标大类内单个指标累计

第八条审计监督结果纳入廉情评估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审查、合同审查、概预算情况审查、资金拨付进度审查、结算情况的审查等内容,通过数据测评与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警。

第三章效能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第九条效能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审批执行时限情况。指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时限内正常实施,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应急项目除外):

1.各审批部门审批时间是否大于承诺时限(扣除评审和修编等额外时间)。

2.各审批部门审批时间是否大于法定时限(扣除评审和修编等额外时间)。

(二)行政审批执行时序情况。指各审批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应急项目除外):

1.项目法定后续程序批准日期早于前置程序批准日期。

2.项目法定前置流程未获批准而后续流程已获批准。

(三)其他异常情况。指通过人工检查手动产生的预警,主要如下:

1.数据上报不及时,或关键信息不完整。

2.数据误报、瞒报。

第十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由效能指标、效能等级、效能指数组成。

(一)效能指标。效能指标分为时限评估和时序评估2大类,共21个指标,基本涵盖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重要审批事项。具体指标如下:

时限评估指标包括:E1建议书审批超期,E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超期,E3概算审批超期,E4调整概算审批超期,E5预算审批超期(E6已取消),E7结算审批超期,E8设计变更造价核准超期,E9工程款拨付审批超期,E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超期,E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超期,E12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批超期,E1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超期,E1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超期,E15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超期,E16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超期,E17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审批超期,E1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超期,E19初步设计审批超期,E20数据上报不及时。

时序评估指标包括:F1审批流程逆行,F2审批环节遗漏。

其他预警指标包括:数据上报不及时,数据误报、瞒报。

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值或经验值,确定各效能指标的风险值。当效能指标实际值偏离风险值时,说明存在效能风险,对项目效能给予预警并扣分。当审批部门存在填报不真实或故意隐瞒的情况,区廉政办公室将直接扣除相关项目效能评分15分。

(二)效能等级。根据效能指标的扣分情况,分别给予项目蓝、黄、橙、红4个效能等级,蓝色表示无明显异常,黄色表示有轻度的效能风险,橙色表示有中度的效能风险,红色表示存在高度的效能风险。

(三)效能指数。

项目实时效能指数=100-效能指标累计扣分

审批部门实时效能指数=100-本单位的总扣分/本单位经手的项目总数

全区重点监管项目实时效能指数=全区各项目实时效能指数均值-(项目实时效能指数低于80分项目数/全部项目数)*30

月度指标大类效能指数=100-[(指标大类本月红色预警次数*5+指标大类本月橙色预警次数*3+指标大类本月黄色预警次数)/各项目本月指标大类内单个指标累计检测次数]*100

第四章诚信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一条诚信评估是指:围绕合同履约,对参建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并适时作出预警评估。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进度情况。指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是否在合同或计划的约定下按时履行:

1.项目建议书编制时间是否超期。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是否超期。

3.初步设计时间是否超期。

4.施工图设计时间是否超期。

5.概算编制时间是否超期。

6.预算编制时间是否超期。

7.是否按计划开工。

8.投资负偏差是否过大。

9.进度款审批进度是否正常。

10.里程碑完成时间是否超期。

11.完工时间是否超期。

12.工程现场照片是否及时上报。

(二)项目安全情况。指重点监管项目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安全实施,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应急项目除外):

1.施工单位扣分情况。

2.监理单位扣分情况。

3.施工单位负责人扣分情况。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扣分情况。

5.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扣分

6.总监理工程师扣分情况。

7.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分情况。

8.安全整改超期。

9.安全整改不到位。

10.因安全问题造成局部停工。

11.因安全问题造成整体停工。

12.因安全问题造成人员轻伤。

13.因安全问题造成人员重伤。

14.因安全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三)项目质量情况。指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确保项目质量,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应急项目除外):

1.质量整改超期。

2.质量整改不到位。

3.因质量问题造成局部停工。

4.因质量问题造成整体停工。

5.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轻伤。

6.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重伤。

7.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8.质量抽检不合格。

(四)其他异常情况。指通过人工检查手动产生的预警,主要如下:

1.招标信息录入不准确。

2.数据上报不及时,或关键信息不完整。

3.数据误报、瞒报。

第十二条诚信评估指标体系由诚信指标、诚信等级、诚信指数组成。

(一)诚信指标。诚信指标分为进度、安全和质量3大类,共39个指标,基本涵盖了施工项目涉及到的进度、安全和质量方面的内容。具体指标如下:

进度评估指标包括:H1项目建议书编制滞后,H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滞后,H3初步设计滞后,H4施工图设计滞后,H5概算编制滞后,H6预算编制滞后,H7开工日期滞后,H8完成投资负偏差,H9进度款监理单位审批超期,H10进度款造价咨询单位审批超期,H11进度款建设单位单位审批超期,H12里程碑进度滞后,H13完工日期滞后,H14工程现场照片上报不及时,H15招标文件编制滞后。

安全评估指标包括:I1施工单位扣分,I2监理单位扣分,I3施工单位负责人扣分,I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扣分,I5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扣分,I6总监理工程师扣分,I7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分,I8整改超期,I9整改不到位,I10局部停工,I11整体停工,I12轻伤,I13重伤,I14经济损失,I15数据上报不及时。

质量评估指标包括:J1整改超期,J2整改不合规,J3局部停工,J4整体停工,J5造成轻伤,J6造成重伤,J7造成经济损失,J8质量抽检异常,J9数据上报不及时。

其他预警指标包括:招标信息录入不准确,数据上报不及时,数据误报、瞒报。

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值或经验值,确定各诚信指标的风险值。当诚信指标实际值偏离风险值时,说明存在诚信风险,给予参建单位诚信预警并扣分。当建设单位存在填报不真实或故意隐瞒的情况,区廉政办公室将直接扣除相关项目诚信评分15分。

(二)诚信等级。根据诚信指标的扣分情况,分别给予项目蓝、黄、橙、红4个诚信等级,蓝色表示无明显异常,黄色表示有轻度的诚信风险,橙色表示有中度的诚信风险,红色表示存在高度的诚信风险。

(三)诚信指数。

项目实时诚信指数=100-诚信指标累计扣分

单位实时诚信指数=本单位各项目诚信指数均值

全区重点监管项目实时诚信指数=全区各项目实时诚信指数均值-(项目实时诚信指数低于80分项目数/全部项目数)*30

月度指标大类诚信指数=100-[(指标大类本月红色预警次数*5+指标大类本月橙色预警次数*3+指标大类本月黄色预警次数)/各项目本月指标大类内单个指标累计检测次数]*100

第五章投资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三条政府投资绩效评估是以促进和提高全部政府性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使用效益和完善投资领域的体制、机制、政策为目标,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投资管理、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为主要审计内容,通过检查政策的执行或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投资政策执行等作出评价,从宏观的高度提出改进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方法。指进行投资绩效评估时使用到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1.经济技术分析法。

2.成本效益分析法。

3.指标对比分析法。

4.符合性测试法。

5.业务流程测试法。

6.数据统计分析法。

7.问卷调查分析法。

8.专家咨询与论证法。

(二)评估标准。指进行投资绩效评估时使用的标准,具体如下:

1.法定标准(综合比较)。

2.计划标准或预算标准(自我比较)。

3.历史标准(纵向比较)。

4.行业标准(横向比较)。

(三)评估内容。指进行投资绩效评估时评估哪些方面,具体如下:

1.投资决策。

(1)投资机制。

(2)决策程序。

(3)决策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

2.建设管理。

(1)建设前期工作。

(2)招投标。

(3)合同管理。

(4)工程管理。

(5)设备和材料采购。

3.资金使用。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审查。

(2)材料设备支出审查。

(3)待摊投资支出审查。

(4)财务决算审计。

4.投资效果。

(四)评估指标。指进行投资绩效评估时所使用的量化测量指标,具体如下:

1.决策评价指标。

2.建设管理评价指标。

(1)工程管理。

(2)建设进度。

(3)投资控制。

(4)安全管理。

3.资金管理指标。

(1)资金管理效益。

(2)财务效益。

4.投资效果指标。

(1)建设效果。

(2)经济效益。

(3)社会效益。

(4)环境效益。

(五)评估成果。指进行投资绩效评估时得出的评估成果和结论,具体如下:

1.评估结论。

2.问题及整改要求。

3.意见和建议。

4.问责建议。

第十四条投资绩效评估与廉情、效能和诚信子系统紧密关联。

投资绩效评估子系统是对选定项目的事后审计,所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过的廉情、效能和诚信预警会作为线索和依据在投资绩效评估子系统中共享。

第六章预警结果处置

第十五条预警评估结果,由区廉政办公室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预警短信提醒。对预警指标核实的分值偏离正常范围的,其预警信息经区廉政办公室初核后,向相关单位负责人发出预警短信,提醒重视。

(二)预警信息反馈。对需要进行预警信息反馈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按照短信内容提示登陆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反馈。

(三)发出《预警告知书》。对预警达到橙色、红色等级的项目,由区廉政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向相关单位发出《红(橙)色预警告知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和反馈情况。

(四)预警谈话。对预警达到红色等级、预警指数低于60分的项目,由区廉政办公室主要领导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一是填写预警对象审批表,提出预警建议;二是确定谈话人员;三是通知预警对象;四是实施预警谈话;五是填写预警工作登记表。

(五)问责。对项目管理中屡次出现的同类问题,经预警谈话无效的,由区廉政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向区党委、管委会呈报《问责建议书》。

对预警达到红色等级、预警指数低于60分或者其它存在较高风险的项目,由区廉政办公室主要领导同意后,将有关情况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如调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预警评估结果年度公布制度。区廉政办公室每年初公布上一个年度电子监察项目的预警评估结果,供有关部门作为绩效考核评价参考。

第十七条预警评估指标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区廉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数据提供单位需为本单位填报数据的正确性负责,区廉政办公室会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抽查核实。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区廉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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