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扬尘综合治理集体约谈会
2017-12-08
【襄阳政府网消息】12月7日上午,在全市扬尘综合治理集体约谈会上,291个大气污染问题被通报,相关施工单位被责令整改。
今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市大气办组织开展了3次大气污染防治大清查。10个巡查组共上报大气污染突出问题670个,其中,襄城区146个、樊城区190个、襄州区78个、高新开发区162个、东津新区82个、鱼梁洲开发区12个。截至12月6日,670个问题已整改379个,未整改291个。
我市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改完成率不高,主要表现在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城市综合污染治理滞后两方面。其中,东津新区、樊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突出;邓城大道、钻石大道、卧龙大道、新老207国道、南山路、汉水路、苏岭山路等干道车流量大、渣土运输车辆集中,抛、撒、滴、漏现象频发,洒水频次严重不足。这些道路因扬尘污染严重在会上被点名批评。
据了解,大气污染问题防治由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完成,市政府通过文件形式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对扬尘防治办法进行了规定。按规定,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运输煤渣、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封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据不整改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市环保局大气办巡查办主任可翔浙介绍,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和每周的集中大清查,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问题的督察,发现问题按照交办、督办、约谈、问责的程序,督促问题尽快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