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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解读《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若干措施的意见》

2017-12-08

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将《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若干措施的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若干措施的意见》,切实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二、制定过程今年4月,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若干措施的意见》,在征求14个部门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8月,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三、意见内容意见共分为8部分,分别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和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市场化措施求创新,化解债务存量企业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面对巨大的债务存量,意见提出了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等化解途径。意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融资渠道求突破,打通退出通道企业债务负担较重,“入口”和“出口”方面的问题都需要解决。意见一方面提出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另一方面指出要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长期以来,企业融资过于依赖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间接融资期限较短、成本较高,使得企业债务负担明显高于股权融资发达地区的企业。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实际上是扩大企业融资的“入口”,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是打通清除“僵尸企业”、释放信贷资源的“出口”。在“立”的同时,“破”也必不可少。意见提出,要强化破产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和引导中介机构,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工作,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引导求拓展,建立长效机制 企业债务问题表象是负债重,根源在于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完备。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落实降杠杆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二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降杠杆纳入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三是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贯彻落实求实效,厚植良好环境做优市场和政策环境,是企业降杠杆的重要保障。意见提出,一是贯彻落实好降杠杆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全面实行政府定价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减轻企业非债务负担;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督促企业和个人及时归还债务;三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对杠杆率偏高的金融机构,采取减少风险资产占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环境。

解读单位: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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