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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2017-12-11

丰宁满族自治县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和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抓手,以“农村产品上行”为核心,以“市场主导与政策支持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农村产品上行与网络商品下乡相结合、打造农村电商双向流通渠道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为思路,不断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构建城乡互动、网络健全、富有特色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有效发挥电子商务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建立以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基础,覆盖全县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争取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电商培训3000人次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发挥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统筹协调、政策推动、资金引导、服务管理和要素保障作用,主导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同时,要发挥生产经营企业在产业化、信息化中的主体地位,使其成为电子商务的投资主体、实施主体、运营主体和利益风险的承担主体。 (二)追求重点突破,实现全面推进。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核心,辐射带动电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乡村电子商务发展;优先对优质、品牌、特色农产品进行网货化包装打造、营销推广,实现爆款突破,逐步带动其他各类农产品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三)主要发展线上,线下配合发展。以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和技术创新。同时,依托传统商业模式和资源优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电子商务全产业链,实现线上带线下,线下促线上,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四)广泛发动群众,实现全民参与。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鼓励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多类型、多模式、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经营活动,提倡“全民参与”。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产品上行。通过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和引入专业团队,以打造 “有机农产品”为引领,整合电商资源,开展摸底调研、质量追溯、产品认证、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工作,完善丰宁满族自治县特色农村产品生产销售体系,打造县域网络销售地标产品,促进我县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农村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推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实现全县农村产品进城市、进社区。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河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深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村级服务站的建设,整合和引导各类电商和便民服务资源进驻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提升中心和服务站的赢利能力,为各类电商主体等提供一站式电商服务,让农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务,协力打造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项目承办企业在县政府的监管下,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2个乡(镇)级配送中心和180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服务站覆盖率达到60%。 (三)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主体。充分发挥我县农产品龙头企业优势,支持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其提供电商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带动我县更多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促进我县农产品上行相关的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吸引更多的域外电商服务企业与便民服务企业参与我县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主体生态体系。 (四)全面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按照文件要求,选择培训质量高、信誉好、有多年农村电商培训经验且具有相关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开展对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培训,提高各级电商主体的应用能力。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客服设计等技能培训,培育网上消费习惯,提升电商人才创业技能,加强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坚持公开免费为主、增值收费为辅原则,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基础普及性培训和增值培训累计3000人次以上,扩大电商群体规模、提升电商业务能力和应用水平。 (五)推动电商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按照今年示范县建设要求,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工作,实现扶贫开发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融合发展,共同推进。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村级服务站要优先选用贫困人员,优先推动贫困村特色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实现与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的对接。优先加强对贫困村电商从业者的培训,全面增强贫困村、贫困人员利用电商创业、就业的能力,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六)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报送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商务局会同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确定信息联络员,建立智能日报、人工月报及年报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商务厅有关数据报送要求,做好对基础工作数据、商品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经营信息等相关数据的记录和备案,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相关信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报送机制。 五、项目资金安排 我县争取到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为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为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办企业,签订建设管理协议。承办企业要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一)农产品上行比例控制在65%。其中我县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控制在20%,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在15%,建设县、乡、村三级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按标准配备终端设备。资金占比控制在30%。 (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比例控制在20%。依据省方案要求,10%用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0%用于村级服务站点建设,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电商服务站,增强村站各项电商服务功能。 (三)电子商务培训资金比例控制在15%。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电商从业人员和农民等主体,开展电商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脱贫攻坚,加大对贫困人员的电商培训力度,重点完善培训后的服务机制。 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后,按照省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文件精神,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局、县扶贫办,于项目开工后,向项目实施单位预拨项目资金的60%。剩余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工并经省、市、县联合验收组验收通过后,拨付给项目承办企业。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9月2017年12月) 1、11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和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备案。 2、12月底前,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建设运营企业主体。 3、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为建立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做好准备。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0月) 1、信息宣传发动。利用政务网站、电视、广告等媒体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激发群众对电子商务的参与热情,提高群众对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分阶段、分层次对企业进行电子商务培训,拓宽企业产品销售渠道。 2、产品研发和销售。依据我县农产品特色,通过筛选、检测、设计、包装等一系列程序,培育5-10个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使我县农产品向品牌化发展。 3、电商培训和孵化。坚持将国家现有电商人才培育政策与全县电商人才缺乏的实际相结合、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政策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开设网货研发班、开店实战班、营销推广班、一村一店班等,培训人数不低于3000人次,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为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储备专业人才支撑。 4、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和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2018年4月底前完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和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建立起完善电商服务和应用体系以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 (三)绩效评估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自我完善总结。针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完成情况,成立以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牵头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小组,对项目开展总结验收,以充分的准备迎接上级绩效评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县长杨宪军任组长的丰宁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改进,以保证综合示范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实施,对县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确定的既定议程和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项目进度,确保资金按照确定的分配比例用于文件确定的支持方向,不被挤占和挪用。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作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省、市商务、财政、扶贫部门指导下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开展实地督导检查,保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加大对承办企业的动态监管,对于确无运营能力的承办企业,通过招标程序及时更换,并监督承办企业做好项目交接,确保项目持续发展。 (三)推进政务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并同步在省级专区和示范县专栏及时公开实施方案、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示范县和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县政府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项目及承办企业的扶持。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在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五)做好总结推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强化媒体推介,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进一步梳理典型案例,将农村青年创业、企业运营模式等案例及时上报,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及经验,形成促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持久创新、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参考标准 附件2:丰宁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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