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营口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的实施意见
营政办发〔2017〕54号
电缆厂、营口阿部配线有限公司、营口隆泰线缆有限公司、营口亿峰实业集团铜业有限公司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突破20户,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行成初具规模的产业体系。
培育壮大高端先进装备制造业
1.航空装备
发展重点。重点推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辽宁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落地,建设无人武装直升机生产制造基地及研发中心、航空航天装备生产制造基地、航天科技产品交易中心等,研究开发小型无人飞行器,发展飞机零部件、机载电子设备、铝合金航空材料等配套产业。推动集成装配式军用智能方舱、军民高端装备轻量化材料等产品实现军民用资源共享,促进民用高技术领域适用产品与技术向军用及通用航空领域转移应用。
依托重点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忠旺高精铝业有限公司、新泰航天精铸有限公司、金达合金铸造有限公司、辽宁融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口银河镁铝合金公司等。
实现目标。依托辽宁自贸区建设、营口蓝旗机场、营口港等有利条件,到2020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辽宁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完成,营口临空产业园初具规模,全市航空装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2.轨道交通装备
发展重点。重点发展铝合金精密铸造高铁枕梁,高铁、地铁铝合金车体及相关配套零部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铜及铜合金坯料,轨道交通用大规格工业铝型材等。
依托重点企业。辽宁忠旺铝合金车体制造有限公司、营口压铸业有限公司、高威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希泰精密焊接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通过自主创新和与科研机构合作,使我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技术水平和配套能力得到提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海洋工程装备
发展重点。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工程船舶制造装备,港口物流机械装备,海洋石油勘探装备,曲拐、桩腿齿条、内转塔式单点系泊系统等。大力引进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洋钻井平台核心设备制造、石油装备远程控制、深海平台油田及水下钻采设备制造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项目,延伸上下游产业链。
依托重点企业。中船重工物贸集团、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卓异新材料有限公司、营口重型机床有限公司、营口市特殊钢锻造有限责任公司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整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
4.安全智能装备
发展重点。以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领域智能化产品为重点,主要发展矿山井下人员紧急避险装备、矿山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网络化视频监控及大屏幕系统、煤矿生产综合自动化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矿山精确定位监视监控多功能管控系统;远程智能温度测量系统、便携式火灾气体检测仪;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装置、机场除雪机、道路破冰机、燃气动力车、船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和火灾现场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
依托重点企业。辽宁卓异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营口瑞华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有限公司、营口新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天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成为全国知名安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0%。加强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培育一批具有“专、精、特、新”特点的中小企业,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三、主要措施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营造装备制造业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化供给结构和提升供给质量为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i5智能机床、柔性化生产线等智能装备和产品,提升企业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水平,补齐在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方面的短板,开发出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重大技术装备,促进装备制造企业提升品牌质量、产品附加值和生产效率,提高中高端装备制造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和市场活力。
健全产业创新体系。搭建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紧密协作的产学研用合作体系,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以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为核心,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在先进适用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广方面给予支持,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研究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辽宁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和倾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促进重点领域项目投资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工具,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装备制造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定向招商力度,重点引进装备制造业世界500强企业、大型跨国公司、中央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大项目、大投资,加快谋划一批带动力强、牵动力大的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建立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及重点项目开工达产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在办理立项、用地、环保、生产许可、通关、资质资格认定等审批手续时开通“绿色通道”,应加强规划引领作用,为切实保障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用电,装备制造企业应及时提出目前及远期所需要的电力需求,其所在县、区级工业园区等根据企业提出的电力需求编制专项电力规划,留出足够的电力线路走廊及变电站站址,同时将转向电力规划纳入到营口市的总体规划中,确保规划落地,保障企业按时用电。
加快推广示范应用。推荐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重点产品优先列入《辽宁省推广应用本地工业产品目录》,在产需对接、示范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在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上优先推广应用,提高我市本地工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协作配套率和市场竞争力。
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零部件产业,扶持一批专业特色鲜明、技术含量较高、配套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装备关键部件制造中小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制造的发展格局。加快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鼓励装备行业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工程总承包资质,鼓励工程总承包公司与装备制造企业紧密合作,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外包设计服务,促进装备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发展专业化的服务于装备制造企业的高端物流业。
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重点领域装备产品走出去步伐。鼓励具备较强实力的装备企业并购有品牌、技术、资源和市场的国外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生产制造基地和市场营销网络。加强对国际合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快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支撑服务机构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必要的人才、信息、资源、法律等方面服务。
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和引进装备制造业的中高级技工队伍、研发专家和团队、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围绕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调整、新设学科和专业,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一批实训基地。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