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开发区2016年度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7-12-15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申报开发区2016年度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天津市2016年度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已开始拨付,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6〕2号),请你单位于2017年12月15日至19日按照“泰达政务网www.teda.gov.cn→政策兑现→高新技术产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流程办理开发区2016年度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手续。
联系电话:25202164
科技发展局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