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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大货车(重中型)禁行管制区域的通告》

2017-12-15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大货车禁行管制区域的通告》,现就《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3年5月20日,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大货车禁行管制区域的通告》,市区大货车禁行实施4年来,对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鉴于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中心城区范围不断外扩,国道319线、324线穿城而过,过境大货车流量加大导致市区道路承载的负荷急剧攀升,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对市区空气污染影响增加,原有的大货车限行管制方案已不能适应现有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需要。

二、现实意义

将主城区大部分区域纳入大货车禁行范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西湖新区、漳华路住宅区、龙文主要商业区的交通压力,对预防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起到极大作用;可以减少过境大货车滴洒漏、扬尘和噪音污染,提升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龙江路、九龙大道、西洋坪路暂不禁行可以避免过境大货车绕行距离过大,充分考虑各领域各群体的现实需求。总之,此次调整大货车禁行具有前瞻性,也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需要。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四、适用对象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规格术语,重型载货汽车是指最大允许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中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五、处罚规定

《通告》生效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大货车禁行区域、道路外围设置禁令标志,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记三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项、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六、禁行后的通行途径

1.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的物流等特殊需要须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应向芗城、龙文交警大队申请办理《特殊车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2.禁行后过境大货车绕行路径

由龙岩方向往广东方向的过境大货车可从北环城路进入西洋坪路,经水仙花大桥、西环城路进入国道324线九湖路段通行;或者经南陵大桥、靖城大道、省道207线、西环城进入国道324线九湖路段;也可以由北环城路经九龙大道、漳州大桥进入国道324线。广东方向往龙岩方向的同上述路径。

由厦门方向往广东方向的过境大货车可在龙海西溪大桥头左转,经西溪大桥、省道208线榜山、颜厝路段进入国道324线九湖路段通行;或者沿迎宾路行驶至步港路左转进入九龙大道,经漳州大桥进入国道324线;也可以沿迎宾路行驶至龙江路左转,经龙江大桥、省道208线颜厝路段进入国道324线九湖段通行。广东方向往厦门方向的同上述路径。

由厦门方向往龙岩方向的过境大货车可以沿迎宾路行驶至步港路右转,经九龙大道北段进入国道319线;或者沿迎宾路行驶至龙文北路右转,经漳华路龙文段、九龙大道进入北环城路通行;也可以沿迎宾路行驶至龙文北路右转,经龙文北路、省道207线进入北环城路通行。龙岩方向往厦门方向的同上述路径。

七、禁行区域示意图

解读机构: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解读人:胡纯海

联系电话:0596-2130032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大货车禁行管制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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