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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发 鼓励个人设立一人公司进行创业投资

2017-12-15 兰州新区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吕霞)12月14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省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同时将扰乱创业投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市场主体列入失信黑名单,依规对其进行失信惩戒。

《意见》提出,我省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通过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鼓励和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鼓励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促进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天使投资氛围,推动天使投资事业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为各类个人直接投资创业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意见》提出,我省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兰州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双创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开放项目(企业)资源,充分利用政府项目资源优势,搭建创业投资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创业投资企业库和创业投资项目库,打通创业资本和项目之间的通道,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挖掘农业领域创业投资潜力,依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通过发展第二、三产业,改造提升第一产业。加大创业投资对产业扶贫项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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