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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的公示

2017-12-18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将《首台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14日

邮箱:zhuangbei@miit.gov.cn

传真:010-66013708

附 件:首台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docx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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