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无房户政策解读
2017-12-18
已婚无房户政策解读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开发区公安机关登记的古现、大季家、八角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各村的常住户口中,已经登记结婚的农民无房户。
申请人必须已经登记结婚;
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在本村且原籍户口在本村,另一方必须为烟台开发区内户口;
关于无房的认定:
1、申请人及配偶任何一方从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也未享受过农村或城镇居民的政策性住房;
2、申请人虽夫妻双方无房,但因继承、分家析产等原因可拥有实际居住使用的房产,作为独立户与父母房屋合并计算,户均一套及以上的,不属于无房户;
申请人须与父母房屋合并计算,有证房屋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二、相关条件的时间节点
结婚登记时间、户口迁入时间等相关条件,以搬迁项目最后一份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时间。
三、解决住房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已婚无房户,可以选择实物补贴或者货币补贴:
选择实物补贴:以成本价在A-6小区购买建筑面积75平方米左右安置房一套;
选择货币补贴:一次性计发82500元。
四、古现街道办理部门
古现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10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