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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参与省外入湘电量交易优势重点企业的公告(第二批)

2017-12-18

省政府确定了省外入湘电量交易“优先支持贫困县企业、省属国有重点改革脱困和重点支农企业、优势产业链和制造强省十二大领域企业”的原则,其中优势产业链和制造强省十二大领域企业须满足年销售收入20亿元及以上、税收0.5亿元及以上、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等三个条件。经我委审查核实,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属于制造强省十二大领域企业且满足销售收入、税收、用电量等条件,纳入参与省外入湘电量交易优势重点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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