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安区和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7-12-19 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晋安区、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安区、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从福清市调出16.7985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并将16.7801公顷调剂给晋安区新店镇使用。请你市按规定相应修改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成果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福建省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2日相关链接 福清市 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 福建省 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