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府办〔2017〕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金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胡卫国 区长
副组长:刘 健 副区长
成 员:
王世敏 亭林镇镇长
王相田 二工区发展公司总经理
叶广贤 廊下镇镇长
朱明建 吕巷镇镇长
孙群荣 张堰镇镇长
李永革 区审计局局长
李宪宏 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陈国忠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国贤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庞旭峰 金山卫镇镇长
胡晓岚 枫泾镇镇长
夏红梅 朱泾镇镇长
钱立英 漕泾镇镇长
黄杰国 区国资委主任
葛 钧 山阳镇镇长
蔡雷英 区财政局局长、区金融办主任
新金山发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当本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蔡雷英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财政局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举借、使用、偿还以及风险应急方案,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
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及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区规划土地局、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根据土地储备项目投资计划和预期土地出让收入等情况,提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举借、使用、偿还方案。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除组长、副组长的调整需行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自然替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