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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平市市级权责清单的通知

2017-12-20

各县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列入梳理编制范围的43个市直单位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南平市市级权责清单》共保留市级权责事项5450项,其中:行政权力类4050项,公共服务类212项,内部管理类209项,其他权责类979项。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市级权责清单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市级权责清单公布后,市直各单位要按规定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标准化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同时,要分解明确各个环节的权限和责任,逐一制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效提升行政服务质量。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监管理念,对于保留、取消、下放的权责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探索运用“负面清单、标准规范、公开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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