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辛政办字〔2017〕50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辛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46号)的部署和要求,推动实施《辛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标准化改革阶段性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分工。 一、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职能,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统一管理、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带动各行业、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促进标准化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加强与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口衔接,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研究、标准实施推广服务等方面的技术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确保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落实 跟踪国家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进程,动员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修订、整合、转化工作,促使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有利于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河北省标准化信息平台,及时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废止、整合、转化等信息传达到各有关单位。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等领域,积极申报体现我市技术优势和地域特色的省地方标准,丰富标准有效供给。围绕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需要,补充制定先进的市级农业地方标准,推动节水、绿色、有机、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养殖,以标准引领农业供给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全面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制度。加强宣传推动,督促企业将执行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开,查处无标生产行为。充分利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企业执行标准的统计分析,对已公开的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合法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培育团体标准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我市传统产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中制定快速反应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引领区域产业整体质量提升,提升区域品牌形象。加强对团体标准的管理,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和信息化公开制度,强化团体标准制定主体的诚信自律,提升团体标准的行业影响力、整体约束力和“含金量”,促进团体标准健康有序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标准的社会影响力 鼓励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组织,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积极收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我市出口国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标准化科学技术水平 鼓励企业在技术研发中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强化科技与标准的互动支撑,发挥技术标准在促进技术推广应用的引领作用,促进“产、学、研、标准”一体化发展。以标准为桥梁和纽带,加强区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打造我市产业、技术竞争优势。(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 鼓励职业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开设标准化课程,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标准化事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培养和壮大标准化高级人才队伍;探索企业和职业学校、各类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人才,将标准化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内容,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 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学(协)会等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市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对参与国家、省标准化活动,特别是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所开展的重大标准化项目(包括交通、商贸物流、社会管理、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财政部门要予以支持。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我市任务分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化工作改革各项任务。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