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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规〔2017〕5号

2017-12-21

肇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源县城区供热经营项目临时接管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各社区工作站,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肇源县城区供热经营项目临时接管预案》已经2017年9月15日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肇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肇源县城区供热经营项目临时接管预案为建立健全我县城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升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热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大庆市城区供热弃管应急预案》、《肇源县城市供热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强化领导、规范管理。供热是一项基础性的市政公用事业,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依法处置供热市场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城市供热平稳运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供热涉及千家万户,是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履行供热管理部门的职能,高度重视供热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减少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加强应急接管队伍建设,建立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肇源县城区。供热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临时接管供热经营项目: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的;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擅自停业、歇业或无法保障稳定供热,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的;无法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经县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限期不能改正或无效的,或以书面形式向县供热主管部门提出不再继续履行供热责任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三、处置办法按照《肇源县城市供热应急预案》文件应急等级发布,对应启动处置办法。一般突发事件处置办法:第一时间抢修,由县供热主管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毕。对限期没有整改完毕或拒不整改的,对供热经营项目予以临时应急接管。较大突发事件处置办法:第一时间抢修,根据事态发展严重情况,约谈企业法人代表,就当前供热运行和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进行诫勉谈话。对诫勉谈话后不恢复供热的,对供热经营项目予以临时应急接管。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处置办法:取消其供热特许经营权,对供热经营项目予以临时应急接管,确保供热安全稳定。四、领导组织为加强对我县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肇源县城区供热临时接管工作领导小组,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由领导小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启动临时接管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监察委、法院、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政府办、财政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城综局、审计局、文广体局、卫计局、环保局、司法局、交通局、县政府法制办、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物价局、电业局、信访局、物业办、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综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综局局长兼任。五、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运行保障组、信访调处组、后勤保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应急保障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综局、各社区工作站等单位配合。主要工作职责是:1.接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接管通知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应急处置人员第一时间对临时接管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进行控制,以防失联、失控。2.做好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管控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3.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4.负责协调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好临时接管的其他各项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城综局、公安局、文广体局、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配合。主要工作职责是:1.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接管通知后,县委宣传部协调相关单位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并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和公众宣传等工作。2.供热临时接管后,县委宣传部按照新闻发言相关要求,起草新闻发言稿,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后,由县政府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在第一时间传递声音,尊重和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运行保障组由县城综局牵头,物业办、电业局、各社区工作站等单位配合。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组建由和从各企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抢修队伍,制定应急抢修工作方案,随时启动应急抢修程序。2.负责热源厂锅炉的运行工作,密切关注热源厂锅炉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情况,并建立台账。3.负责换热站的运行工作,密切关注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并建立台账;负责机房、控制室的各项参数运行情况,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并建立台账。4.负责对各换热站和运行参数情况进行巡查。5.各社区工作站、物业办负责对居民室内温度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台账。信访调处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法院、信访局、城综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县政府法制办、物业办、各社区工作站等单位配合。主要工作职责是:1.对群众反映的供热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并反馈。2.对反映的小区进行入户走访,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3.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接管通知后,要召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临时接管期间的法律评估工作。4.协调相关单位启动临时接管法律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依法盘讯,搜集整理相关证据。5.做好临时接管期间的投诉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和临时接管企业内部的职工思想稳定工作。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听证会。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审计局、电业局、工信局、交通局、卫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医疗救治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六、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预案》,组织开展模拟临时接管演练工作。各临时接管专项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小组临时接管方案、细则、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临时接管期间,临时接管工作组进驻相关企业,接管该企业的生产运营工作,临时接管工作原则上在保证人、财、物稳定的同时,按原有模式运行。临时接管期间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临时接管期间的供热平稳运行工作。启动临时接管后,各专项保障小组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若发生泄密事件,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处罚。临时接管期间对应急接管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发布不力,现场接管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肇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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