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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需要深入研究

2017-12-2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介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关情况,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文斌介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和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并答问。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请问叶部长,我们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我们国家有2.6亿农户,2.3亿是承包农户。所以现代农业的建设,需要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承包农户一起共同创造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局面。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小农户还会占大多数,是整个农业生产的基本面,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这是我们国家的国情所决定的。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不能忘了这些小农户,这也是习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相对于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在采用新技术新机具、对接市场、抵御市场风险、质量安全风险等方面,都面临着更多的困难。所以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当中,如何尽快提升小农户的竞争能力,把小农生产纳入到现代农业的轨道上来,更好地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让广大小农户参与现代化的进程,分享现代化的成果,确实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既要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又要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这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讲了,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首先在政策的导向上明确提出,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目标,既要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又要增强其带动能力,推动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这是一个政策的导向,很明确,新型经营主体要支持、扶持,但是也要增强带动小农户能力。

具体的举措上提出,要把带动小农户的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考核的主要指标,大力发展直接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深入实施信贷支农行动和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切实降低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他们带动小农户发展的能力,让小农户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共同富裕。

当然,如何支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确实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大课题。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的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的生产经营空间,这就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做出制度性的安排。关键要以共享为核心,建立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具体的路径来讲是两条:一个是将新型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能力作为政府扶持政策的重要衡量指标。比如这段时间很多地方做了探索,把政府扶持的资金折股量化到小农户和贫困农户,让资金变股金,这就是很好的探索。另一个是要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专业合作,包括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等,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现在有很多地方正在探索,农业部也安排了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通过这两条路子来带动小农户实现现代化生产。

从现在来看,还有两方面需要关注:一是要以产业为基础,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小农户提供科技、信息、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服务带动小农户奔向大市场。二是要以培育小农户的内生动力为基础,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包括加强培训,特别是职业农民的培训,提升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小农户如何纳入现代化农业的轨道,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我相信将来会逐步出台越来越多的政策措施扶持小农户的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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