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2017统一版)的通知
2017-12-27
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统一版)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17〕10号)要求,区政府审改办在各部门确认的基础上,形成了《怀柔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统一版)》,现予以公布。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权力透明网、办事窗口等予以公开。
本市已建立市政府统一管理,市区两级政府分别负责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调整权力事项时,需由各部门提出调整建议,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市权力清单部门联席会议同意后,分别由市政府审改办和区政府审改办予以调整公布。未经审核同意,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权力清单。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各部门要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