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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2017年日光温室验收方案的通知

2017-12-2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县217年日光温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7年12月18日 民勤县217年日光温室验收方案 为切实掌握新建日光温室扣棚定植情况,县政府决定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3个验收小组,对全县217年新建日光温室进行全面验收,为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验收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12月19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对各乡镇217年新建温室逐棚进行GPS定位验收,月底前进行资料审核汇总。 二、验收分组及车辆安排 县上从农牧局、财政、农机局等3个部门抽调9人组成3个验收小组,农牧、财政、农机各抽调2人,其中各单位安排一名科级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验收小组: 牵头部门:农牧局 组 长:农牧局负责人任组长 成 员:财政局1人,农机局1人。 验收范围:昌宁、蔡旗、重兴、薛百、三雷等5镇日光温室。 车辆安排:由农牧局申请机关事务局派车1辆。 第二验收小组: 牵头部门:财政局 组 长:财政局负责人任组长 成 员:农牧局、农机局各1人。 验收范围:大坝、苏武、夹河、双茨科、大滩等5镇日光温室。 车辆安排:由财政局申请机关事务局派车1辆。 第三验收小组: 牵头部门:农机局 组 长:农机局负责人任组长 成 员:财政局1人,农牧局1人。 验收范围:东坝、泉山、收成、西渠等4镇日光温室。 车辆安排:由农机局申请机关事务局派车1辆。 三、责任分工 各小组组长为本次验收第一责任人。负责核查各镇自验日光温室GPS定位情况、实地逐棚丈量面积,并登记温室定植、通水、通电、建设点扩面情况,验收结束后汇总上报农牧局。 四、具体要求 (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日光温室验收工作,及时通知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参加验收。 (二)各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的验收工作,提前与所验收镇联系,统筹做好验收路线安排等相关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按期结束。 (三)各镇要配合好本次验收工作,确定1名负责人和2名技术干部陪同验收小组分片进行验收。 (四)验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按照验收标准,实事求是填写相关表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验收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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