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
2017-12-28
穗府规〔2017〕1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2012〕16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省府办公厅,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广州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2017-12-28 14:49:55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