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2017-12-28 各所属企业:现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国资委 2017年12月6日 福建省 福建 财政厅 中共 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