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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12-29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重要配套政策,为推进本市流通创新发展、加快流通转型升级明确了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对拓展本市消费新领域、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重要作用。

一、《方案》明确了阶段性目标

《方案》明确,到2018年底,全市基本建成“统一共享、创新协同、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智慧流通体系框架,为流通转型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并实现3个提升。

典型企业数量进一步提升。全市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和服务的规模以上商业法人单位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中网上零售额超过亿元的企业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

线上交易规模进一步提升。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万亿元;规模以上商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0%左右。

流通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激发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培育一批消费体验示范中心、社区商业“E中心”和流通协同服务平台等流通示范主体,精准有效地对接生产和消费,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有效供给,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方案》将与《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各项中长期任务目标相结合,持续推动本市流通转型升级,促进北京流通产业创新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出12项重点任务

《方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针对部分中小企业转型发展能力不足、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应用体系不完善、智能绿色消费有效供给不足、电子商务与城市物流发展不协调等目前互联网与流通融合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围绕推动流通转型升级、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提升智慧流通发展水平、发展智能绿色消费、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逐项确定了责任单位和具体分工。《方案》的实施,将有针对性的推动化解上述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将重点支持传统零售、批发等实体企业应用互联网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全渠道、体验式、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精准对接供需信息,全方位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支持发展分享经济、协同经济新模式,鼓励社会主体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协同发展能力;加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于消费者来说,《方案》明确将大力发展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教育等业态融合的线上线下体验式智慧商圈,提高消费聚集水平;将进一步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推广“一刻钟”便民服务商圈的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商业“E中心”,通过互联网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空间、延伸服务链条,集成家政、洗染、维修、自助缴费、末端配送等基本便民服务功能,全天候满足社区居民多样性便利化消费需求。

《方案》指出,将加快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快递运营车辆规范通行等问题,补齐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短板,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出4项保障措施

《方案》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基础支撑、营造良好环境等4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各区政府和31家市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方案各项任务落实;二是进一步提升资金保障能力,加大对流通模式创新、流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的支持力度,示范带动流通转型升级;三是增强制度供给,完善与“互联网+流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第三方综合评估,提升对新业态、新服务的市场运行分析能力,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四是创新监管方式,鼓励平台型企业与执法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识别和防范,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共建“互联网+流通”诚信体系。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流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促进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流通经济融合创新发展,是推动流通供给侧改革,实现流通领域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方案》的实施,将加快本市流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增强本市流通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培育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和经济发展新动能,为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增长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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