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9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天然气保障
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7〕2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省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保证我省居民用气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秦如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潘大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少波(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应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宛会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成员:温贵钦(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瑰(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维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章征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沈新国(省商务厅副厅长)
孙晓东(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曙光(省气象局副局长)
徐昊(贵阳市副市长)
王祖彬(遵义市常务副市长)
李恒超(六盘水市副市长)
张本强(安顺市副市长)
丁翊强(毕节市副市长)
张明(铜仁市副市长)
张定超(黔东南自治州常务副州长)
黄伟(黔南自治州常务副州长)
周舟(黔西南自治州副州长)
金和平(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宝军(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家顺(中石化贵州公司总经理)
曹景军(中石油贵州公司总经理)
郑之茂(贵州电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陈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应伟、宛会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调度天然气供需信息,组织研判分析供需形势;协调处理天然气保障供应中的具体问题;督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相关工作,定期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242号)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我省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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