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顺达广场(第一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2017-12-30
广西桂平市华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桂平市顺达广场第一期建设项目备案申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备案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桂平市长安工业园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商住综合楼。主要建设普通住宅、商铺、物业用房、架空层、地下建筑及地面临时停车位、小区绿化、供水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总建筑面积46857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124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四、请据此文件到规划、国土、住建、环保、消防、安监、地震、统计等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其它相关手续。
五、如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之一发生变更的,或总投资超过本备案投资30%以上的,需报我局重新备案。
六、本项目备案有效期为贰年,自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计算。如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的,或者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七、项目业主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责任制等项目建设制度。
八、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要每月报告我局及市统计局。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