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桂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浔政办通〔2017〕2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顺利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桂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组 长:黄 强 副市长
副组长:刘万锋 市政府办副主任
黄祥焕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陈培凡 市发改局副局长
潘汉德 市物价局副局长
蒋辉芳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东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黎伟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 艺 市水利局副局长
谢荫崇 市农业局副局长
钟剑波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设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人员组成及其工作职责由市水利局另行文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化的,新接替人员自动成为新的成员,由所在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沟通有关情况,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研究确定改革工作政策、措施、目标和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研究、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
市水利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起草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农业用水定额,明晰农业水权;指导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和末级渠系,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及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上要同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市发改局:在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要同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市物价局:负责指导做好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超定额累进加价、分类水价等审核审批及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开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探索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上级和本级改革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在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要同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并同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调整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建立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降水季节分配相吻合的节水型农业结构;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用水的技术水平。在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要同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调整优化林业种植结构,推广经果林、苗圃节水技术。在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要同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按照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会签后印发相关单位。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和需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情况。
2017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中区贵港直驻浔各单位。